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高举起改革开放旗帜,推动新时代首都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推进首都减量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彰显首都特点,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靠改革开放为首都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上推动首都实现新发展。
二、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1.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划引导机制,结合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编制,细化各区减量任务清单,制定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减量计划实施管理制度。
2.建立减量发展实施倒逼机制,制定实施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明确减量发展实施标准,严格限制集中建设区外存量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倒逼集中建设区外城乡建设用地减量。
3.建立减量发展激励机制,落实规划分级管理制度,在区级层面构建规划实施统筹机制,制定减量发展奖励政策,激发各区减量发展的积极性。
4.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机制,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测评估、监督考核、政策激励等制度,确保生态控制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5.建立城乡建设用地供减挂钩机制,制定建设用地拆建比、拆占比管理办法,严格先减后增,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的时序和数量。
6.建立健全建筑规模管控机制,完善建筑规模控制管理措施,制定分区建筑规模指标、职住比管控引导标准。
7.建立建设用地战略留白引导机制,严格用地功能审核,功能不清晰的用地作为战略留白用地控制。
8.创新减量发展的项目实施模式,总结大兴“乡镇统筹”、朝阳“一绿试点”政策创新,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区域统筹机制,构建区级集成政策、镇级统筹实施的工作机制。
9.建立建设用地精细化利用机制,实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项目竣工、投达产及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推广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办法;完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定期开展各产业园区、国有企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建立人均产值、地均产出等效益指标评价标准以及能耗、水耗、排污等环境指标评价标准。
10.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机制,制定“村地乡管”管理措施,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强化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构建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使用标准体系。
11.健全严格控制增量机制,实施新修订的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健全一般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退出机制,制定促进“腾笼换鸟”的支持政策。
12.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完善城市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分类、分区域细化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准入标准,加强管控,促进腾退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使用。
13.建立减量发展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减量发展监督考核办法,把减量成效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