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4-2028年)
第一部分 序言
中国和老挝山同脉、水同源,是前途相关、命运与共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2019年4月,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签署《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了5年内推进战略沟通与互信、务实合作与联通、政治安全与稳定、人文交流与旅游、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的“五项行动”,开启了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新篇章。
近5年来,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战略引领下,双方以互信合作共谋发展,以真诚相助共迎挑战,切实践行了命运共同体精神。面对全球肆虐的世纪疫情,双方相互支持、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守护两国人民生命健康。面对两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双方和衷共济、携手并肩,开辟两国高质量合作新格局,特别是将中老铁路打造成为中老人民的幸福路、发展路、友谊路,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福祉。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双方密切协调、团结合作,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树立典范。
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实践证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双方一致认为,应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坚持开放、不搞封闭,坚持互利共赢、不搞零和博弈,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搞“新冷战”,反对干涉他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
为谋划好下一阶段两党两国关系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行稳致远,双方一致同意续签并实施新的5年行动计划,坚持政治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惠互利、安全上相守相助、人文上相知相亲、生态上共生共治,携手共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中老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努力和示范。
第二部分 各领域合作
一、政治领域
以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引领,深化政治互信,加强战略沟通,密切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协调配合,推动中老关系在新时期实现更大发展。
1.发挥高层引领作用,通过双边互访、视频通话、互致信函、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特别是最高领导人战略沟通,及时就双边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深入交换意见,牢牢把握中老关系前进方向。
2.执行好2021年至2025年两党合作计划,编制并执行2026年至2030年两党合作计划。谋划实施好两党中央在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干部组织、舆论宣传等领域的对口交流与合作,推动拓展两党地方、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交往合作。继续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深入交流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升干部培训合作质量,为两党长期执政和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储备。利用云南、湖南、广西等省(区)的培训资源,推动两党干部培训合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好《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与老挝人革党中央对外联络部合作协议》及两党中联部部长年度会晤机制,推动协调两党交流合作相关事宜。
3.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廉洁建设,建立健全中老铁路运营期廉洁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执法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犯罪。加强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东盟等多边机制中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二、经济领域
加强战略对接,以中老经济走廊建设为主轴,以中老铁路、电网等大项目合作为骨干,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各领域务实合作,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1.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对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和任务清单,推动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取得成效。老方积极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2.稳步实施《关于共建中老经济走廊的合作框架(2019-2030年)》,充分发挥中老经济走廊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以中老铁路为依托,统筹推进中老在交通、产能、农业、文化旅游、社会民生等领域务实合作。高质量推动中老铁路运营维护和沿线开发,争取早日实现中老铁路和泰国铁路以标准轨联通,推进中老泰联通发展构想。继续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原则开展产能与投资合作,做好经济走廊建设、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与产能合作的衔接,为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合作平台,推动更多务实合作项目落地。运营好赛色塔综合开发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务实开展跨境产业合作。积极拓展中老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务实合作。
3.充分发挥中老经贸和技术合作委员会、产能与投资合作、中老投资合作工作组等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沟通与经验交流,统筹规划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中老经贸关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同落实好老挝98%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安排。
4.适时启动商签新的《中老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改善贸易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建设,积极探讨中老口岸创新管理查验模式,推动口岸通关便利,促进边境地区经贸发展合作和人员交往。深化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推进动植物检疫(SPS)磋商,为更多老挝商品输华提供便利,持续提升中老铁路客货运监管服务水平。推动电商合作,扩大中老双边贸易。中方愿积极推进两国农产品贸易,支持老方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不断扩大老挝优质农食产品对华出口。引导和鼓励各自企业到对方国家投资兴业,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合作便利,促进双方投资合作健康发展。
5.积极开展中老国际道路运输协定议定书商签工作,推动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实施。有序推进中老经济走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老铁路国际班列稳定开行,保障中老物流运输通道安全畅通。运营好万象-万荣高速公路,推进实施中老(磨丁-万象)高速公路项目剩余段。
三、安全领域
加强沟通协作,深化中老防务、执法、政治安全等合作,切实维护两国各自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利益。
1.深化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双边协作,拓展合作内容,丰富交流形式,重点在理论研究、经验分享、情报交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坚决防范应对“颜色革命”威胁。推动政治安全、反恐、海外利益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两国共同利益。中方继续帮助老方提升维护国内稳定和应对外部渗透能力,共同维护各自安全稳定,防止外部势力介入。
2.进一步深化两军合作。保持两军高层领导会晤,加强战略沟通。用好两军合作协调委员会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两军各领域交往合作事项。深化两军政工领域务实交流,拓展两军联演联训,协商签署后勤保障协议。办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共同维护边境安全稳定。抓好老挝空军航校、热带传染病防控实验室、军事测绘导航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开展院校交流、人才培养、中青年军官互访、学术研究等领域合作。
3.加强两国执法安全合作,继续开展在打击跨境犯罪,打击各种形式的人口拐卖、电信网络诈骗、偷越国边境,湄公河联合执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安保等领域合作,支持中老警务合作中心建设和运行,建立和加强中央、地方警务定期会晤机制。深化反恐怖合作,加强打击国际恐怖组织的情报信息交流、案件协查和行动协调,相互交流经验以及分享最佳实践和能力建设措施。中方支持老方做好铁路安保工作,共同维护中老铁路运营安全。中方加强对老方执法安全类援助和培训,与老挝共建“平安城市”。
四、人文领域
深化人文领域交流合作,赓续传统友谊,巩固中老友好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推动中老关系亲上加亲、好上加好。
1.深化人文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地区缔结和发展更多友好城市关系,夯实中老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通过双、多边机制,维护和密切双方友好组织和人员往来,丰富交流内容,凝聚友好共识,增进中老民相亲、心相通。
2.加强群团(工会、青年、妇女)组织、企业、中央及地方行业协会间友好交流合作。深化两国青少年和儿童交往,办好中老铁路青年友谊工程,共同培养中老友谊接班人。
3.加强教育政策对话沟通,拓展双方在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中方欢迎老挝优秀学生来华留学。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办学,服务中老大项目建设。加强中老语言文化教学合作,促进文化交流。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深化双方高校、智库合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中方愿根据老方需要,提供多双边培训名额及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名额。
4.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交流与合作,开展医疗服务、传统医学、热带病等传染病防控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双方更多医疗机构加入中国-东盟医院合作联盟,利用联盟资源,促进双方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完善和能力提升。中方支持老挝热带病防治联合实验室能力建设,共同助力提升澜湄区域热带病防控能力。继续在老开展“光明行”白内障复明等国际公益活动,共同维护两国民众健康。
五、生态领域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位合作,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共谋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境合作促进两国民生福祉。
1.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加强生态环保理念和法规标准研讨交流,中方支持老方在气候变化、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支持中国-老挝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在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示范作用。
2.加强双边和澜湄合作机制下水资源领域合作,推动续签部门间水资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就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文信息、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