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7〕1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31日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简称南向通道)是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为关键节点,中国西部相关省区市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通过区域联动、国际合作共同打造的,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南向通道,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际国内新形势对广西等西部省区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促进平衡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西部和东南亚等地区互联互通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加快推进南向通道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南向通道的重大意义
建设南向通道,就是要激发我国西部地区现有基础设施潜能,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广西对东盟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打通对内连接中国西北和西南地区,对外连接东南亚、中亚,并经中欧班列连接欧洲的南北大动脉,实现“一带”与“一路”的有机衔接。
建设南向通道,有利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密合作、共同发展,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有利于我国与东盟、中亚、东欧等地实现“五通”,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建设,加快形成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有利于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以物流畅通吸引产业集聚、驱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提升广西在“一带一路”中的战略地位,构建“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