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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2024-04-07    阅读:10

上海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2017年10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管总规划,对于全面提升我国全方位开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局高度对上海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有利于推动形成我国全方位开放、东中西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功能定位、主要路径和主要原则

——功能定位。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上海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新载体,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新平台,联动东中西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的新枢纽,努力成为能集聚、能服务、能带动、能支撑、能保障的桥头堡。

——主要路径。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制度创新载体,以经贸合作为突破口,以金融服务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人文交流和人才培训为纽带,以同全球友城和跨国公司合作为切入点。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也是培育发展新动能、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过程,测试压力、防控风险、转型升级的过程,传播中国发展新理念、凸显上海全球城市价值的过程。

——基本原则。上海发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作用,要充分体现国家战略。站在国家提高开放水平的高度,以内外联动的大视野,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对接。充分发挥上海优势,把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与“四个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战略叠加效应,承接一批国家重大功能性载体,打造一批开放型合作平台,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上海全球城市建设注入新动力。充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开展双向投资、双向经贸的发展需求。把握远近结合、滚动推进。充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和高峰论坛成果清单,聚焦2017-2020年重点领域专项行动,与各方共同推进,共建共享,防控风险,为更长远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项行动

对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多层次贸易和投资合作网络,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制度和规则对接。系统梳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制度创新合作,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以“区港一体、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为核心,把货物进出、国际贸易、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改革结合起来,实现开展国际业务的最大便利。(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争取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备案权限。(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四)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酒类、汽车、医药、化妆品、钻石珠宝等专业化的外贸直通平台,建设沿线国家(地区)常年商品展示平台,加快设立若干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为与沿线国家(地区)商品双向直通创造更多便利渠道。(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五)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功能。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文化服务贸易,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发挥上海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势,建设“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海外促进中心。(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市商务委、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六)推动“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在沿线国家(地区)扩大规模,支持跨境电商拓展产业链、生态链,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上海成为沿线国家(地区)“买全球、卖全球”的重要节点。支持重点互联网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国际物流中心、结算中心、跨境电商平台等。(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七)促进“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定上海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逐步取消或放宽对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快推进金融保险、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在软件、通信、外包等重点领域打造国际合作交流网络,开拓“一带一路”服务外包与技术贸易市场。打造“海上中医”品牌,加快在沿线国家(地区)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提升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平台能级。(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八)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在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跨境经贸合作区发展,发挥重点企业龙头作用,搭建国际产能合作平台,与沿线国家(地区)在园区规划、设计、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合作共享。(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监局)  

(九)加强“一带一路”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合作。依托“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促进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提升上海国际会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功能。拓展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品牌展会的规模和水平,为沿线国家(地区)的商品、技术、服务等提供国际化、专业化、便利化的功能平台,完善上海企业与沿线国家(地区)企业双向参展的促进机制。(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十一)建立“一带一路”综合性经贸投资促进服务平台。依托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等拓展海外网络、提升服务功能,建设综合性专业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沿线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法律查明、投资项目、风险提示等专业服务,为中小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引进来”提供支撑,促进双向经贸投资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市贸促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十二)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依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推进实施国际通行争议解决方式,探索境外仲裁机构与上海仲裁机构的多元化合作模式,打造国际化仲裁服务品牌,为沿线国家(地区)提供专业化的商事、海事仲裁服务。(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

(十三)与香港、澳门共同探索“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新模式。加强与香港在金融、贸易、航运、文化、专业服务等的全面合作,鼓励上海企业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共同开发沿线市场。积极对接澳门,共同开辟葡语国家市场。(责任单位:市政府港澳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十四)服务兄弟省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和参与新疆、云南、大连等对口支援地区和对口合作地区有关保税区、开发区等建设,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责任部门: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十五)为国内外企业总部、功能性行业协会、国际机构(组织)落户上海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和配套解决方案。(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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