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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2024-04-07    阅读: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20〕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充分发挥重庆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纽带作用,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按照《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二、加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建设

(一)创新通道建设运营机制。

 (二)促进通道资源联动共享。

(三)共建多式联运体系。

(四)建立西部应急物流组织保障体系。

(五)保障通道运输安全。

(六)协同创新通道政策。

三、强化通道能力建设

(一)增强通道铁路运输能力。

(二)提升公路、港口和航空运输能力。

(三)完善通道市域网络。

四、提升通道物流服务效能

(一)强化主枢纽分工协作。

(二)发挥辅枢纽支撑能力。

(三)打造干支联动的重要节点。

(四)畅通主辅枢纽之间“微循环”。

(五)提升运输组织能力。

(六)强化出海出境大通道高效衔接。

(七)打造境内外供应链节点体系。

(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五、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一)发展通道经济。

(二)培育枢纽经济。

(三)促进贸易提质增量。

(四)积极发展特色物流。

六、提升通道对外开放水平

(一)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效应。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探索建立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重点合作示范区,加快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中新航空产业园等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跨境融资通道、多式联运示范基地、智慧物流等重点项目,引导和支持新加坡企业在渝投资兴业。拓展中新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服务功能和应用,推动重庆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的数据传输。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推动更多项目实质落地。(牵头单位: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

(二)发挥开放合作平台作用。

利用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一带一路”陆海联动发展论坛等合作平台,加强国际商贸合作,拓展与东盟及通道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举行西部陆海新通道境外推介会,搭建面向东盟国家双向投资合作服务平台。支持开展通道相关的物流、金融、海关、信息互联等专题论坛和研讨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金融监管局等)

七、强化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一)强化统筹组织协调。

(二)加强政策落实。

(三)强化人才培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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