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桂科外字〔2018〕10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的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有关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落实中央赋予广西开放发展 “三大定位”新使命,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形成广西创新发展新优势,推动广西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结合广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区位优势及良好合作基础,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同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科技合作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全面发挥科技合作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支持科技园区合作发展、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四项重点任务,探索打造创新发展理念相同、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才交流顺通的创新共同体新模式,为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广西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共商共建,互利共赢。充分尊重“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发展需求,积极对接相关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共同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深入参与区域科技治理,为区域创新发展贡献智慧与方案。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创新合作中的引领作用,以全球视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充分发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
机制创新,内外统筹。加快推动科技对外开放,构筑互利共赢合作新机制,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东西互济、内外联动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格局。
因国施策,有的放矢。根据不同国家的特点,突出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提高精准度,统筹有序推进,集中力量取得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人为本,增进互信。突出科技人才在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关键核心作用,以深化科技人才交流促进科技创新合作,构建彼此信赖的科技人脉关系,为深化合作奠定坚实的智力基础。
三、工作目标
积极加强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的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科学家合作交流、人才联合培养、科研联合攻关、技术转移与示范推广等活动,深化与东盟为重点的科技创新合作,共建创新合作载体,推动广西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积极对接国内外科技发达地区,充分汇聚创新资源,争取重大创新项目、重要创新平台落户广西,集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创新企业、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资金等要素,推动广西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争取到2020年,实现“六个一百”的工作目标。
(一)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深化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促进科技人力资源互联互通,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构建长期合作关系,强化合作研究,共同解决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相互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和智力支持。实施“百名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引进东盟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100名杰出青年科学家进入广西参与科研工作。
(二)建设创新合作载体。围绕广西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吸引“一带一路”有关国家高端创新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科技组织,以及我国国内的重要创新资源与广西共同搭建联合研究、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创新创业服务等创新活动工作平台,形成长期稳固的科技合作关系。在境内和境外合作建设100家创新载体,提升对区域创新资源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三)引进创新成果入桂转化。围绕打造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九张产业创新名片,在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加强与国内外创新合作,引进广西亟需的100项创新技术成果,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
(四)输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选择适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与社会民生和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科技领域,向相关国家输出100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进一步拓展广西乃至我国优势产能“走出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范围,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惠及相关国家民生福祉。。
(五)培育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网络核心成员。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网络成员中遴选具备拓展本行业领域创新合作的机构和企业进行培育,发展100家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网络核心成员,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动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工作新格局。
(六)培育高层次科技合作专家团队。遴选100个具备科技合作经验和能力、能发挥引领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合作专家团队进行培育,鼓励和支持团队科研人员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和专业学术交流,实现国际协同创新,提升我国科技对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