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3年3月20日至22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习近平主席还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举行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一
在双方不懈努力下,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并持续向前发展。双方重申遵循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21年6月28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和2022年2月4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新时代国际关系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确定的原则和精神发展双边关系。
双方指出,中俄关系不是类似冷战时期的军事政治同盟,而是超越该种国家关系模式,具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中俄关系成熟、稳定、自主、坚韧,经受住了新冠疫情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不受外部影响,展示出生机活力。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具有坚实根基,两国全方位合作具有广阔前景。俄罗斯需要繁荣稳定的中国,中国需要强大成功的俄罗斯。
中俄视彼此为优先合作伙伴,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成为当今大国关系的典范。在元首外交引领下,双方保持各层级密切交往,就彼此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沟通,增进互信,确保双边关系始终高水平运行,并愿进一步深化两国关系和发展各领域对话机制。
双方指出,当前世界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多极化国际格局加速形成,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地位普遍增强,具有全球影响力、决心捍卫本国正当权益的地区大国不断增多。同时,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依然横行,用“基于规则的秩序”取代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的行径不可接受。
应秉持普遍、开放、包容、非歧视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世界多极化和各国可持续发展。中俄呼吁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和睦相处,合作共赢,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在这一形势下,双方保持密切外交协调,开展紧密多边协作,坚决捍卫公平正义,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双方强调,巩固和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基于各自国情作出的战略选择,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不受外部影响。双方将:
——以两国元首共识为引领,确保双边关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在维护各自核心利益,首先是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发展问题上互予坚定支持。
——秉持互利原则,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持续深化和拓展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更好造福中俄两国人民。
——促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不断夯实两国世代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
——推进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
双方指出,各国自身历史、文化、国情不同,都有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存在高人一等的“民主”,双方反对把本国价值观强加于人,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反对所谓“民主对抗威权”的虚伪叙事,反对将民主、自由作为向别国施压的借口和政治工具。俄方高度重视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
双方指出,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双方将坚定不移推进本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俄方支持中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方支持俄方实现2030年前国家发展目标。
双方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
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方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举措。
双方同意加强涉外法治和立法经验交流,为中俄关系发展和两国对外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双方将继续开展中央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以及战略安全磋商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高级别代表之间的互信对话。双方将促进两国政党交往。
双方同意协商举行公安、内务部部长年度会晤,加强在防范“颜色革命”,打击包括“东伊运”在内的“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执法领域合作。
双方将定期组织海上、空中联合巡航和联演联训,加强包括现有双边机制下两军各项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军事互信。
双方高度重视维护两国海外人员和机构安全及权益,将进一步推动双多边机制建设和对口交流,不断拓展海外公民、项目、机构安全保护合作方式和领域。